收养手续的办理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时间:2023-07-07 19:11:43 13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办理收养手续需要经过以下流程:

1、申请,收养人、送养人和有识别能力的收养人必须到收养人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

2、审查,公证人向当事人询问或者到当事人所在单位、街道和群众进行调查,查明当事人提供的各种证件是否真实,合法收养当事人是否符合条件,收养的确是当事人的自愿,收养人是否有不良动机,收养人的经济健康状况等;

3、办证,经审查,符合收养条件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制作公证书,证明收养成立,不符合收养条件的,不予办理收养公证,并向当事人说明不予办理的理由。

去民政局办理收养手续需要哪些证明

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证明;

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根据被收养人的不同情况,还需提供下列材料:

1、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还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

2、收养的是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还需提供社会福利机构同意收养的证明;

3、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人还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主管部门查找不到其亲生父母的证明;

4、收养残疾儿童的,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残疾状况证明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全文78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收养手续 最新知识
针对收养手续的办理需要注意哪些事项?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收养手续的办理需要注意哪些事项?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