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费一般应予退还。
一般情况下,房屋买卖居间服务,中介只负责到买卖双方签完合同,是否完成过户并不影响其收取中介费。但在促成买卖双方签订合同的过程中,中介公司必须对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尽到了解、审查的义务,而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信息提供者。中介公司作为专业的房产经纪公司,在提供居间服务时,未对可能直接影响买卖合同目的实现的房产查封作情况,进行充分审查,直接导致已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履行,以属于未适格履行己方义务,应向买方退还收取的中介费。
一、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等于购房合同吗有什么区别
房屋买卖居间合同不等于购房合同。二者的区别在于:(1)买卖合同只有少双方当事人,而居间合同是买卖双方以及居间人三方当事人。(2)买卖合同是买方与买方直接就房屋买卖达成一致协议,无论是签定合同或者购房款的支付均在双方之间完成;居间合同是居间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思表示代替委托人完成合同的履行,无需当事人自己完成。(3)房屋买卖居间协议”和“房屋买卖合同”是有很大区别的,前者仅表示有购房的意向,后者是直接就房屋买卖达成一致,如果买卖合同没有签定,居间协议自然就解除了。
房屋买卖居间合同也称为房地产中介合同、中介服务合同,是房地产居间人(又称中介人)与委托人订立的、旨在实现委托人委托事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
二、二手房过户后交易存在赔偿纠纷
二手房过户出现纠纷,一般采用调解的方式和使用法律的方式来维护权益。1、因逾期办理过户手续引起的纠纷,卖方或买方都有可能想毁约而迟迟不去办理过户手续。买方想毁约时,主要采用不支付房款的方法,所以,一般是卖方不办过户手续而引起纠纷。这时,买方如果对这套房子志在必得,一定要尽早起诉。同时,为避免卖方另将房屋转卖他人或再行抵押,最好将房屋进行保全。如果买方志在违约金的赔付,须将已支付给卖方的房款取回再行起诉,以防卖方因败诉而拖欠所支付的房款及违约金。2、因中介方行为引起的纠纷,如卖方或买方在与中介公司签订居间协议后,跳开所委托的中介公司进行交易或签订买卖合同后毁约,造成中介公司中介费的损失,中介公司可以根据居间协议上的约定追究其责任。如中介公司在进行居间和代理时,因不规范、不尽责对买卖双方或任何一方造成损失的,也可依据居间协议上的约定追究其责任。3、因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或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引起的纠纷,要求解除合同或确认合同无效,一般是在另一方有重大违约行为的情况下发生的,这类案件一般还会伴随着赔偿损失的请求。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会根据双方过错程度的不同来判定各方承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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