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公积金缴存份额及基数调整
依照住建部、发改委、财政部、人民银行有关通知要求,6月27日,市住宅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调整我市住宅公积金缴存份额及缴存基数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阶段性恰当下降住宅公积金缴存份额,暂定履行期为2年。这次调整关于市民来说会发生啥影响?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科负责人王-辉对此进行了解读。
改变一:缴存份额下降
依照《通知》要求,我市市区凡住宅公积金缴存份额高于12%的,一概予以标准调整,不得超越12%。
调整之前,我市很多单位都是依照员工薪酬基数的20%来缴存公积金,如今缴存份额下调,也就意味着单位为员工交纳的金额变少了,但员工拿到手的薪酬变多了。
以一名事业单位普通员工为例,假定这名员工薪酬基数为3155元,上半年单位依照20%的缴存份额,每月为其缴存公积金为631元;下半年缴存份额下降以后,单位每月依照12%的缴存份额,为其交纳的公积金将变为378.6元,每月比上半年削减252.4元。这么算下来,这名员工每月公积金账户进账将削减504.8元,但每月拿到手的薪酬却多了252.4元。
提示按月划转公积金还贷的市民,公积金缴存份额调整以后,每月单位划转的公积金金额削减,可能会对还贷发生影响,因而要及时关注公积金每月交纳的金额及还贷数额,缺乏部分及时补缴。
改变二:缴存基数提高
《通知》清晰,缴存住宅公积金的月薪酬基数为上一年度员工自己月平均薪酬,最高不得超越市统计部分发布的上一年度宿州市城镇非私营(国有)在岗员工月平均薪酬的3倍,最低不低于本地最低薪酬标准。度员工住宅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按12560元履行,月薪酬缴存基数下限按省政府发布的我市最低薪酬标准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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