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情况而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人应该符合法定条件。若只有一人在场,口头遗嘱也是无效的。如果遗嘱人没有在危急情况下且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口头遗嘱如何做公证
口头遗嘱可以通过下列方式办理公证并使之生效:
1、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遗嘱人,携带相关材料,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
2、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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