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包办婚姻的举证是不需要太多的客观证据的,只需要提供双方的陈述和各方的认可即可。包办婚姻指的是第三者(包括父、母)违反婚姻自主的原则,包办他人婚姻的行为,又称不自主婚,即并非由结婚者来决定的婚姻。
一、包办婚姻所得的彩礼一般算谁的
包办婚姻的行为是违法的,所以对于这种婚姻所得的财物如果夫妻离婚原则上应当收缴,不返还当事人,也就是说彩礼不属于任何一方当事人。
如果双方最终没有离婚的,则如果彩礼是婚后获得,且赠与人没有明确表示只赠与女方的,则认定彩礼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赠与人明确表示只赠与女方,则彩礼认定为女方个人财产。如果彩礼是结婚前赠与女方的,则认定为女方的个人财产。
二、被人包办婚姻买卖怎么办
包办婚姻和买卖婚姻应属于可撤销婚姻,受害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撤销权消灭后,对包办、买卖婚姻引起的离婚纠纷,如当事人共同生活时间不长,或虽共同生活时间较长,但确实未建立夫妻感情的,应准予离婚。对于包办、买卖婚姻的第三者,应分别情况,严肃处理。对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根据刑法有关规定予以刑事处罚。对于买卖婚姻中第三者索取的财产应予以追缴没收。
三、婚姻自由权是什么
婚姻自由权,又称婚姻自主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按照自己的意志自主自愿的结婚或离婚,不受他人非法干涉的权利。婚姻自由权是涉及公民婚姻关系的一项重要人格权。婚姻自由权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两方面的权利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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