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之后孩子的抚养权是有可能变更的。变更抚养权的途径有两种。第1种是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对子女抚养权和抚养费问题作出变更。但是实际上双方往往都不能够达成一致的意见,因此诉讼变更会更加的常见。通过诉讼方式变更子女的抚养权要具有法定的情形。比如说现在抚养孩子的一方患有严重的疾病或者对孩子不尽到抚养的义务,甚至有虐待孩子的行为的,或者是孩子已经年满8周岁,孩子愿意跟着另外一方生活,而且另外一方也有抚养能力的。
离婚以后还能起诉要孩子抚养权吗?
离婚以后可以起诉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
(一)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当另行起诉。
(二)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三)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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