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和转租的区别在于是否存在转让租赁权。租赁权转让是指承租人将租赁权转让给第三人,承租人退出租赁关系,租赁关系存在于第三人与出租人之间。
转租转让一般是使用权,转让是所有权、使用权等附属权利。
两者的区别在于是否有转让租赁权,转让无权转让,只授权他人使用,转让实际上是转让租赁权,不再享有租赁权。但这两项必须得到房东的同意。转租转让需要房东的同意。
转让方和受让方区别
转让方和受让方区别具体如下:
1、转让,是把自己的东西或合法利益或权利让给他人,有产权、债权、资产、股权、营业、著作权、知识产权转让、经营权、租赁权等等;
2、受让与转让相反,但又不可分。转让是某人把某物(可以是合约、股份、或具体物品等)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给另一人,而受让者就是接受这个转让的人,所以,受让可理解为接受转让。主要包括承租人对租赁物的优先受让权、共有人对共有物的优先受让权及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其他股东欲转让股份的优先受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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