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玉树车辆购置税退税办理材料
1,车购税退税申请表原件两份:单位需盖公章。(退税申请表一般国税局有)
2,原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完税发票。
4,原购车发票复印件一份,原车辆合格证复印件一份。
5,需要单位开具加盖公章的委托授权书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6,由销售商(4S店)开具的负数发票报税联原件一份。
7,由销售商(4S店)开具的情况说明原件一份,单位需出具加盖公章的退税情况说明一份。
8,需提供完整的本市银行账号和开户银行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玉树车辆购置税退税办理条件
《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已缴纳车辆购置税的车辆,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准予纳税人申请退税:
(一)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
(二)符合免税条件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但已征税的;
(三)其他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应予退税的情形。
三、玉树车辆购置税退税办理依据
《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纳税人申请退税时,应如实填写《车辆购置税退税申请表》(以下简称退税申请表),由本人、单位授权人员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退税手续,按下列情况分别提供资料:
(一)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提供生产企业或经销商开具的退车证明和退车发票。
未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提供原完税凭证、完税证明正本和副本;已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提供原完税凭证、完税证明正本、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出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
(二)符合免税条件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但已征税的,未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提供原完税凭证、完税证明正本和副本;已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提供原完税凭证、完税证明正本。
(三)其他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应予退税的情形,未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提供原完税凭证、完税证明正本和副本;已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提供原完税凭证、完税证明正本、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出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或者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第十七条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纳税人申请退税时,主管税务机关自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按已缴纳税款每满1年扣减10%计算退税额;未满1年的,按已缴纳税款全额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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