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拘留的人每十天有一次探视的机会。探视时,被拘留的人有权与其亲属见面,会见时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并按规定的时间在拘留所的会见区进行。律师会见被拘留人还应当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
被拘留的人每十天有一次探视的机会。探视时,被拘留的人有权与其亲属见面,会见时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并按规定的时间在拘留所的会见区进行。律师会见被拘留人还应当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
【 探 视 规 定 】 拘 留 期 间 如 何 与 亲 属 见 面 ?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拘留期间,被拘留的人与家人、亲友会见是被限制的。这是为了防止拘留期间出现干扰、阻碍案件调查的行为,确保案件的公正、公平和及时处理。
在拘留期间,被拘留的人可以通过电话、短信、视频等方式与家人、亲友保持联系。同时,根据我国《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规定,公安机关应当保障被拘留人的饮食、睡眠和必要的疾病治疗。在特殊情况下,拘留所可以提供符合规定的与家人、亲友会见的条件。
总之,拘留期间,被拘留的人与家人、亲友会见是被限制的,但通过电话、短信、视频等方式保持联系是被允许的。同时,公安机关应当保障被拘留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案件得到公正、公平和及时处理。
被拘留的人每十天有一次探视的机会,探视时被拘留的人有权与其亲属见面,会见时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并按规定的时间在拘留所的会见区进行。律师会见被拘留人还应当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拘留期间,被拘留的人与家人、亲友会见是被限制的。这是为了防止拘留期间出现干扰、阻碍案件调查的行为,确保案件的公正、公平和及时处理。在拘留期间,被拘留的人可以通过电话、短信、视频等方式与家人、亲友保持联系。同时,公安机关应当保障被拘留人的饮食、睡眠和必要的疾病治疗。在特殊情况下,拘留所可以提供符合规定的与家人、亲友会见的条件。
《看守所条例》第三十五条
会见人犯,每月不许超过一次,每次不得超过半小时,每次会见的近亲属不得超过三人。会见时,应当有办案人员和看守干警在场监视。对外国籍人犯,少数民族人犯和聋哑人犯,还必须由办案机关聘请翻译人员在场。会见中,严禁谈论案情,不准使用暗语交谈,不准私下传递物品。违反规定不听制止的,应即责令停止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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