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被拘留人会见次数不超过2次,每次会见的人数不超过3人,会见时间不超过30分钟。有特殊情况要求在非会见日会见或者增加会见次数、人数和时间的,应当经拘留所领导批准。
一、刑事拘留律师一次可以见几次
刑事拘留律师会见的次数没有限制。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二、行政拘留期间怎样举行探视
行政拘留期间的探视方式是:
1、持有效身份证件。律师会见还应当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
2、会见被拘留人应当在拘留所规定的时间、区域进行,并遵守拘留所会见管理规定;
3、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不受次数和时间的限制,但应当在正常工作时间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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