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立案到逮捕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以下这种情况可以延长二个月:(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刑事诉讼期限是多久
刑事诉讼期视情况而定。如果行为人所犯罪行的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刑事诉讼期是五年;如果法定最高刑为五至十年的,刑事诉讼期是十年;如果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刑事诉讼期是十五年;如果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刑事诉讼期是二十年。如果因为案情重大,或者是给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的,可以上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并经过核准,仍然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追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七条对监察机关移送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对被调查人采取强制措施。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需要补充核实的,应当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必要时可以自行补充侦查。对于补充调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内补充调查完毕。补充调查以二次为限。人民检察院对于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不起诉的情形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依法作出不起诉的决定。监察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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