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局不认定工伤的诉讼时效规定是60天的时间,劳动者要申请工伤认定的,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地区劳的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提出工伤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一、申请部门
劳动者要申请工伤认定的,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本人在有效期内,可以到所在地区的劳动保障局内的工伤认定部门进行申请。
申请工伤认定必须向有关部门提交相应的材料,比如《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申报证据清单》等资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另外,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的,还需要提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如果工伤认定申请的材料齐全、管辖部门正确、没有超过时效的,工伤认定部门应当立即受理并书面告知受理的理由;因为管辖或时效问题不予受理时,也要书面告知不受理理由。
如果是职工申请,职工要对劳动关系的成立、受伤的过程及医疗资料进行举证;而如果职工或职工家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认为不是工伤的,则由用人单位举证。
因此,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劳动者要注意保存相关证据,如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工资收入证明、用人单位发放的上岗证、工作服等可以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这是认定工伤的前提条件之一。
工伤认定部门在受理案件后,会在60日内作出“工伤”、“视同工伤”或“非工伤”的书面结论。
职工或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不服的,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起行政复议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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