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间,女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出生后处在哺乳期的孩子优先由女方抚养。胎儿在没降生之前,不具备民事权利,而相关法律也没有关于胎儿权益保护的规定,因此,在宝宝出生之后,可以自行离婚,并商量好孩子的抚养问题。双方在离婚后,可以由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则需要付一定的生活费和教育费,负担金额的多少和期限长短,则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由法院判决,然后依法执行。
全职妈妈离婚孩子归谁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7、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8、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及《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孩子的抚养权一般坚持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并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予以考虑。虽然全职宝妈一直以来居家没有工作,收入上处于劣势,但孩子一直以来是女方照料,故女方可在孩子的成长环境、教育等方面收集相应的证据,同时,女方还可从男方存在婚外情等角度来收集男方不适合抚养孩子等相关证据,以提高获得孩子抚养权的概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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