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付房屋时业主提供哪些资料
交付房屋时业主提供的资料有身份证,户口本,购房合同,收款收据,还有大修基金发票,有的还要提供契税缴纳发票。业主验收房子主要应注意:
1.按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的交付条件对照房屋的实际交付情况;
2.查验竣工验收备案表及房屋实测面积;
3.验房程序完成确认无问题后才可领取钥匙;
4.领取钥匙后再办理物业交付手续。
二、业主不收房对开发商的影响
业主不收房对开发商的影响体现在下列方面:
1.开发商要承担在房屋未交付前这一段时间的损毁、灭失的风险。
对买卖合同标的物的风险承担,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后由买受人承担。
2.对贷款,开发商仍然要对银行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在我们的借款合同中,开发商要承担办理产权证,并将办好的产权证直接交给银行的义务。如果不收房,产权证自然也就无法办理。在产权证没有交付银行之前,开发商要就我们的贷款向银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这就意味着,在不收房期间,一旦我们不按期还款,银行可以选择起诉开发商。直到办好了产权证,并交付给银行质押,开发商的担保责任方能解除。所以,在不收房期间,开发商是要承担一定的风险的。
3.面临逾期交房被起诉的风险。
一旦不收房,就会产生逾期交房的事实。虽然是谁的原因导致了逾期交房还无定论,但业主因此而取得了起诉权。
三、业主不收房要交物业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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