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有什么区别
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的区别如下:
1.构成要件不同。尽管表见代理属于广义的无权代理,但其构成要件不同于狭义的无权代理。狭义的无权代理是指代理人根本无代理权而从事代理行为,且其无权代理行为也不可能使相对人信赖其有代理权。而在表见代理的情况下,无权代理人所从事的无权代理行为,使善意相对人有正当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
2.法律效果不同。在狭义无权代理的情况下,本人享有追认权。
3.本人是否有权否认无权代理的效果。表见代理不同于狭义的无权代理之处在于本人不得享有追认权,也就是说,只要相对人提出符合表见代理的要件、主张表见代理的效力时,根本不考虑本人是否追认的问题。
二、无权代理的追认期限是多久
无权代理的追认期限是一个月,无权代理指的是代理人并未获得被代理人的授权,而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进行相关的民事活动。无权代理的追认期限是自收到相对人的催告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被代理人可以对无权代理行为进行追认,也可以在收到相对人的催告通知后一个月内进行追认。
三、无权代理的构成要件
无权代理有以下构成要件:
1.行为人以代理人名义实施的票据行为,形式要件齐备,票据有效。如果行为人签章之票据未能生效,票据权利义务不发生,签章之人、票据上记载的被代理人都无票据责任,自然不生无权代理问题。
2.行为人以代理人名义实施的代理行为,具备票据代理的形式要件。
3.行为人无代理权。行为人若有代理权,自属有权代理,无代理权的,才负担无权代理的后果。在是否无权代理的争议发生时,应由代理人负责证明自己有代理权,不能证明者,即为无权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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