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单位申请工伤鉴定的期限失效, 由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申请。若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并非由于自身原因导致申请期限过期, 则可以申请延期。若仍然过期失效, 则可以寻求诉讼途径寻求人身损害赔偿。
如果单位申请工伤鉴定的期限失效,由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申请。若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并非由于自身原因导致申请期限过期,则可以申请延期。若仍然过期失效,则可以寻求诉讼途径寻求人身损害赔偿。
工 伤 鉴 定 期 限 失 效 怎 么 办 ?
根据素材2中的规定,当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时,所在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遇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而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则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另外,若用人单位未在本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则在此期间发生的符合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应由用人单位负担。因此,申请工伤鉴定期限失效的情况需要根据具体规定进行判断。
综上所述,不同地区和单位的工伤鉴定流程和具体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流程需要根据当地的相关规定和政策来确定。职工在申请工伤鉴定时,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申请和审核,确保申请的资金合法、合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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