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不配合工伤赔偿如何仲裁
在面临用人单位未能积极配合进行工伤赔偿事宜时,劳动者应首先审慎评估自身是否真正符合工伤认定的相关标准。
若经劳动行政部门确认已构成工伤,而用人单位却拒绝履行相应的工伤待遇支付义务,那么员工便可依法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申请。
在劳动仲裁裁决书正式下达之后,如劳动者对于仲裁结果仍感不满,则有权向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切实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工伤不配合如何赔偿
当涉及到工伤职工或其亲属未积极配合进行工伤认定或者赔偿程序时,赔偿方案的确立过程将会变得相当复杂化。
首要的一点就是,工伤认定这一环节是实现工伤保险待遇的唯一前提条件。
假设工伤职工未能尽职地提供相关的证据或信息,那么很有可能会导致工伤认定工作受到阻碍。
根据我国现行的《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其他相关法规,用人单位仍然需要竭力协助工伤职工完成工伤认定,以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不会遭受任何损失。
在赔偿阶段,如果工伤职工或其亲属未能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拒绝接受赔偿,用人单位可以考虑采取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
比如,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全力配合完成赔偿程序。
与此同时,用人单位还可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中的相关规定,按照工伤职工的伤残程度和工资收入水平,先行支付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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