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无贷款政策变更的影响因素在内,则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将完全由购房方独自承担,即依照适用于该合同的违约规定进行赔偿;若贷款政策变迁致使贷款出现困难,在此情况下,如能符合下列全部三个条件,便可主张此种困难并非出于双方之力导致,进而解约并各自免除所有相关法律责任:
首先,在合同中已明确规定由银行支付;其次,政策发生变动使得增加了较高的贷款难度;
最后,购买的房产在该地区为首套住房。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