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配偶不是一定要承担对方的债务。但如果对方有证据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应当将该债务归入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清偿。
一、借款还房贷的钱算夫妻债务吗
借款还房贷的钱不一定算夫妻债务。如果夫妻一方有证据证明该房子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家庭生产经营或者该笔借款不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那么债务就不是夫妻共同债务,而应认定为是夫妻个人的债务,离婚后应由债务人以其个人财产对债权人承担偿还责任。
二、个人债务如何判定共同财产
在我国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一般不可以执行共同财产,因为一方的个人债务,依法归个人偿还;但是如果债权人有证据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偿还,可以执行共同财产。
三、夫妻个人债务如何认定
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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