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官司要回户口地吗
离婚官司不一定要回户口地。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打离婚官司要多长时间?
打离婚官司要的时间是:离婚案件一审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十五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六个月)。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三、打离婚官司需要注意什么
离婚官司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2.离婚后子女由哪方抚养、抚养费如何支付。
3.家庭财产如何分割。
4.在立案阶段,应注意审阅所要提交的诉讼材料,避免后期产生不必要的麻烦,核实被告的经常居住地与户籍地是否一致,方便确定管辖法院。
全文57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