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工资不按约定的发放
时间:2023-10-26 06:05:52 47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工资不按约定的发放

未签订劳动合同工资不按约定的发放是违法的,当事人可以在被拖欠工资时,可先找单位领导协商要求发放工资,若协商无果,可携带相关证据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投诉,只需要有相关证据证明其与单位的劳动关系,如打卡记录,聊天记录,同事证词等,工资就能按照合同约定全额发放。同时可以向公司主张双倍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未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影响社保缴纳

未签订劳动合同一般不会影响社保缴纳。按照相关规定来看,在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也是可以交社保的,具体原因如下:

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是劳动局或者劳动监察大队的工作;缴纳社保是社会保险业务经办处稽核科的工作。

其各自主管不同,所以有可能出现某些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却又社保。后遗症是离职转移档案时档案资料不全,会被新单位(如果转到灵活就业那就是社保的灵活就业管理处)退回。

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仲裁多久出结果

一般45天可以结案,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n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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