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对养父母没有赡养义务,但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
一、离婚后子女能不能不赡养父母?
父母离婚后,对不抚养自己的一方,子女不是要尽到扶养义务,而是要对其尽到赡养义务。法律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同时法律还规定,子女不得因放弃继承为由拒绝赡养父母。
二、解除收养关系有什么法律后果
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给付生活费。
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但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收养关系解除后,共同生活期间的财产、住房应予以分割。
收养关系存续期间的租赁房屋,应根据公房承租的有关规定处理,如原承租人死亡的,应依法变更承租人。
三、离婚的后的子女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吗/
离婚后的子女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因为赡养义务是子女的法定义务,当父母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其子女有赡养父母的责任;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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