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规定的工伤待遇。
一、工伤待遇项目有什么
工伤待遇项目有:
1、工伤医疗及康复待遇。包括工伤治疗、康复治疗、辅助器具安装、配置及相关补贴;
2、停工留薪期待遇。员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不能自理的也可以享受护理待遇;
3、残疾待遇。根据不同的残疾等级,工伤职工可享受一次性残疾津贴、残疾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津贴、残疾就业津贴和生活护理费;
4、工亡待遇。职工因工死亡的,直系亲属可以按照规定领取丧葬补助金、养老金和一次性死亡补助金。
二、在商洛因工伤致8级工伤赔偿怎么计算
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八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三、工伤医疗待遇是指什么
工伤医疗待遇是指职工治疗工伤按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和有关补助待遇。工伤医疗待遇主要包括:(1)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2)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按照本企业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3)工伤医疗期(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或者评残后旧伤复发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4)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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