娘家拆迁女儿户口迁走了有份吗
时间:2023-04-03 19:20:50 46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娘家拆迁女儿户口没迁走有份吗

户口没有迁走,与你父母户口在一起,当然算你娘家村里的人。拆迁政策是按宅基面积(或房屋面积)计算方式。一般情况下跟户主或房产证(宅基证)确权登记人签订合同。也就是说补偿会一分不少补给户主,至于怎么分配那就是你父母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二、外嫁女户口没迁走,娘家土地征收可以分到钱吗

征地补偿是跟着户口走的。也就是说一个地方拆迁补偿安置,都是依据户口进行的。比如嫁了女儿,女儿在男方生活,但户口没有迁入男方家里,如果男方这边拆迁,女方是没有补偿安置的,但即使女儿嫁出去了,由于户口没有迁出,女儿娘家这边拆迁,就要对女儿进行补偿安置。

三、姑娘出嫁户口已迁还能领到补偿款吗

国家征收农村土地,往往只是一次性地补偿村集体。但由于土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相关利益和补偿,应当由组成村集体的村民们共同享有。如果外嫁女在新居住地不享有土地及房屋权益,那么尽管外嫁女的户口迁出了娘家,还是可以在原村获得拆迁补偿款的。但是如果外嫁女的户口迁出后落到了婆家,且享有土地和房屋权益,那么娘家拆迁是不能获得补偿的。

如果有外嫁女离婚户口迁回原集体经济组织的,原集体经济组织在遇到征地拆迁的时候,在计算安置补助费时,也应该要包含此类型的外嫁女。

四、娘家拆房子女儿有份吗户口迁走了

拆迁安置是以基本安置人口计算的,一般来说户口迁出,就不是基本安置人口了,所以女儿是没有份了。对于认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标准,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的界定。但是根据《民法典》、《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及一些地方法规的内容,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有一个原则性的规定:“依照法定程序经本集体成员决定。”一般而言,我们主要是从三个方面认定一个人是否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一员;是否在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生产;生活并依法登记常住户口,三者是一致,就可以认定这个人具有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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