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婚前彩礼一般不应该返还。但存在如下青行灯除外:
1、男女双方虽已经结婚登记但并未共同生活;
2、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3、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一、离婚返还彩礼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离婚返还彩礼的法律条件为: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根据上述规定,我们知道只要符合上述情形,是可以返还彩礼的。而离婚时要求返还彩礼时,必须符合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或符合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这两种情形,才能要求返还。
二、民法典天价彩礼规定
相关法律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实质上禁止的是买卖婚姻或者以婚姻为借口索要“天价彩礼”的行为。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条件: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也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三、彩礼不能超过多少?
国家没有规定彩礼不能超过多少。有彩礼的数额由双方决定,双方也可以约定不支付彩礼。一般情形下彩礼支付后是不需要返还的。需要返还彩礼的情形有双方并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以及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后两种情形应当以离婚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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