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精神残疾等级的评定是怎样的
精神残疾等级评定标准如下:
1.精神残疾一级:适应行为严重障碍,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忽视自己的生理、心理的基本要求,不与人交往,无法从事工作,不能学习新事物;
2.精神残疾二级:适应行为重度障碍,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基本不与人交往,只与照顾者简单交往,能理解照顾者的简单指令,有一定学习能力;
3.精神残疾三级:适应行为中度障碍,生活上不能完全自理,可以与人进行简单交流,能简单的表达自己的情感。
二、精神残疾鉴定需要什么资料
精神残疾鉴定需要的资料如下:
1.被鉴定人的案件情况;
2.被鉴定人的疾病情况和病历资料;
3.被鉴定人的个人资料(身份证);
4.被鉴定人的社会资料;
5.中心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6.委托或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应当按照规定交纳鉴定费。中心精神病司法鉴定费标准参照省物价局新的收费标准。
三、精神残疾鉴定去哪里
精神残疾鉴定去所在地的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也可以到法院提起行为能力确认之诉,申请法院委托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一般司法鉴定中心在三级医院都有设立的,具体申请及鉴定所需材料,具体情况您可以到鉴定中心进行咨询。无论是由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委员会还是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来进行鉴定,其共同的内涵都体现为鉴定机构选择由国家公权利来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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