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务派遣员工被退回劳务公司给补偿吗
劳务派遣员工被退回劳务公司不一定给补偿。因为劳务派遣员工与一般劳动者一样,所以如果派遣工没有过错被用人单位辞退,那属于违法解除合同,那肯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的。但是如果存在过错,那就不需要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劳务派遣的员工致害由谁担责
劳务派遣的员工致害,如果是员工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担责;如果是员工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接受劳务方和员工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劳务派遣的劳动者是否有探亲假
一般来说劳务派遣工有探亲假,但是需要满足探亲假的享受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因此劳务派遣工跟用工单位的劳动者享有同样的权利,同样享有探亲假,但应当符合享有探亲假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七条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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