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请律师在交通事故调解过程中提供服务的常规费用范围通常设定在人民币1,500至2,000元之间,而此类案件中,请律师参与调解的次数通常被限制在两次以内。对于聘请律师代表被告方参与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诉讼的情况,其标价则依据起诉标的(即原告方要求被告支付的赔偿总额)的5%-8%来确定,且最低费用不得低于人民币3,000元。至于律师代表原告方参与此类诉讼的收费标准,同样是根据起诉标的的比例来计算,但收费区间略低,为3%-5%,并且同样规定了最低收费额,即不低于人民币2,000元。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四条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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