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生育产假这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指出:
女性职工享有98天的带薪产假,在这之中,她们有15天的假期是完全由公司负担工资的;倘若她们身怀多胞胎,那么每迎来一个新的生命,就可以额外多获得15天的带薪产假福利;而若是遇到了分娩过程中的异常情况(如难产),她们同样也有权再增加15天的带薪产假天数。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