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发现场监控录像中的一秒钟细节,经检察官的反复求证,改变了一名肇事司机的批捕罪名,由涉嫌故意杀人,变为涉嫌过失致人死亡。这是今天下午来自北京三分检的消息。
今年10月1日晚,马小玉和马小兰(均为化名)两姐妹经过人行横道时,一辆重型自卸货车突然撞上马小玉,将其撞入车底。司机冯某在停车下来查看情况后,重新启动车辆,却将当时在车底企图拽出马小玉的马小兰碾压致死。
11月25日,北京市公安局以冯某涉嫌交通肇事、故意杀人罪向三分检提请批准逮捕。公安机关认定:冯某撞人后下车查看情况,看到被害人马小兰钻入车底后仍驾车前行,涉嫌故意杀人罪。
此案承办检察官张某某在审查过程中,反复回放现场录像发现了疑点:冯某回头时马小兰的身体正向下蹲,还未钻入车下,在其转身向驾驶室走的瞬间,马小兰钻入车下,这之间只有短短一两秒钟的时间差。其究竟是否看到马小兰钻入车下存疑。
张某某随后通过审查冯某的先后8次供述,发现了其中有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第一次供述称是一次性撞死了姐妹俩,再后来的供述中称没有意识到那人会钻入车下、确实看到她蹲在我车轮下等,但也有一段供述称那人钻入车下。
带着疑问,张某某再次对冯某提讯,得到的答案是,我上车时那个女人没有到车底下呢,我上车后没注意那人已经到车底去拽人了。
张某某又调取了警方讯问的视频资料,最终确定,冯某始终称没看到也没意识到被害人会钻入车下。
据此,检察官对警方未予以真实记录的冯某供述加以排除,改变了案件的批捕所涉嫌的罪名,保护了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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