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对于任何涉及到公然猥亵或者对他人造成严重侮辱及恐慌等不良后果的不当行为,均应当受到《刑法》所设立的"强制猥亵、侮辱罪"的法律约束和惩罚。
然而,区分此类犯罪的关键要素并非仅仅是行为实施者是否行使了强制力或违背了被害人的主观意愿,同时还需要考虑到受害人当时所处的具体情境及其身心状况是否会对其反抗或同意的能力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