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前夫抚养费不给,当事人要起诉的,应当递交起诉状。离婚后,当事人因前夫不给抚养费而起诉的,应当去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起诉状可以由当事人自己书写,也可以请求其他人代写,人民法院受理诉讼后,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不同意调解或者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立案审理,对抚养费作出相应的判决,但是当事人的起诉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不予立案。
离婚抚养费不给怎么办
离婚不给抚养费的,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如果是诉讼离婚法院已经判决对方需要支付抚养费的,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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