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要求,包括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或者偿还自住房按揭贷款本息、无房户支付房租、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账户已封存6个月以上或住房公积金停缴24个月以上且账户已封存、退休、出境定居、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等情况。只有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职工才可以进行住房公积金提取。
以下条件是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要求: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或者偿还自住房按揭贷款本息的;
2.无房户支付房租的;
3.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账户已封存6个月以上或住房公积金停缴24个月以上且账户已封存的;
4.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职工和用人单位每月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但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首先,职工和用人单位必须按规定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连续满2年。其次,职工和用人单位必须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最后,职工和用人单位必须没有超过贷款额度、拖欠贷款或者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间提取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如果职工和用人单位不符合以上条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责令其限期改正。如果逾期不改正,可以责令其停止提取住房公积金。因此,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否则可能会面临违规处罚。
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否则可能会面临违规处罚。首先,职工和用人单位必须按规定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连续满2年。其次,职工和用人单位必须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最后,职工和用人单位必须没有超过贷款额度、拖欠贷款或者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间提取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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