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公民要求将原随父或母确定的民族成份,变更为随母或父的民族成份,理由充分的。
所需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报告;
2、《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县以上民族工作部门的批准证明;
4、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等单位的,要有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的证明。
办理流程
持上述材料受理申请(派出所)→审批(户政科)→办结(派出所)
办理时限及费用
承诺期限:派出所20个工作日完成受理审核,县(区)级局户政部门15个工作日完成审核,市级户政部门10个工作日完成审核,并以5个工作日完成审批,2个工作日通知申请人。
费用:不收费
受理地点
东湖派出所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东平南路88号
电话:0752-2252626
河南岸派出所
地址:河南岸镇府前路1号
电话:0752-2508322
新村派出所
地址:新联路19号
电话:0752-2321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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