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是上班经常性迟到,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行为,用人单位以此为由辞退员工是合法的。如果员工迟到的次数只是偶尔一两次,不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行为,公司因为这一两次迟到就要开除员工的话,就属于违法的行为,员工可以据此向公司主张赔偿金。
公司上班迟到早退扣钱是否合法
1、在公司上班时迟到、早退,如果公司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要扣钱,且扣除的数额合理的,则扣钱是合法的:如果公司没有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或者数额明显过高的,则是不合法的。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9条,规定了种用人单位可以无经济补偿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分别是:
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完全本单位工作任务,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显然,迟到不应属于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所以不属于《劳动合同法》第9条规定的种情形之一,因此单位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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