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是什么
法律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如下:
1.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以下情况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1.离婚分割。男女双方因结婚而导致财产混同,一旦离婚,双方不再共同生活,必须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夫妻双方约定分割。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可以通过约定改变夫妻财产共同所有制,变更夫妻财产各自所有制或部分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制。
3.继承。夫或妻一方死亡,死亡一方的继承人要求继承遗产的,应该先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进行分割,然后再对死者个人财产进行分割继承。
4.夫或妻一方实施了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三、夫妻共同财产可以约定归一方所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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