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校里,小学生意外死亡时,学校会承担责任。但如果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侵权人将承担责任。而如果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没有尽到管理职责,将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在学校里,小学生意外死亡时,学校会承担责任。如果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侵权人将承担责任。而如果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没有尽到管理职责,将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意 外 发 生 时 , 学 校 如 何 应 对 ?
根据我国《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学校在发生学生伤害事故时,需要采取一系列应对措施,确保学生的安全和健康。这些应对措施包括:
1. 及时报警:当发生学生伤害事故时,学校应立即向当地教育部门或公安部门报警,并按照要求做好出警记录和工作记录。
2. 及时救治:学校应迅速将受伤学生送往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同时与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确保受伤学生得到及时、优质的医疗服务。
3. 妥善处理:学校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包括与学生及其家长达成协议、积极协商、达成和解等。
4. 及时公开:学校应在事故发生后,及时向学生及其家长、教职工、社会公布事故处理结果,做好舆论宣传。
5. 积极预防:学校应积极采取措施,预防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加强安全管理,提高教职工安全意识。
6. 依法赔偿:如学生伤害事故是由于学校管理不善导致的,学校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确保受害学生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学校在发生学生伤害事故时,需要采取一系列应对措施,确保学生的安全和健康。同时,学校也应积极采取措施,预防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为学生的成长提供安全、和谐的学习环境。
学校在处理学生伤害事故时,需要采取一系列应对措施,确保学生的安全和健康。同时,学校也应积极采取措施,预防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为学生的成长提供安全、和谐的学习环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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