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遭受刑讯逼供时,应该尽量不承认自己没有做过的事情,或者不要在笔录上签字。同时,要尽可能保留自己被刑讯的证据,包括记住侦查人员的警号和长相,以及被刑讯的时间、地点和具体方式、受创部位。这些信息可能有助于还原事件真相,并采取必要的法律行动。此外,主动要求对自己进行人身检查,确保自己的身体没有受到伤害。如果可能的话,找律师进行调查和维权,以确保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如果不幸受到刑讯逼供,应该尽量不承认自己没有做过的事情,或者不要在笔录上签字。然后要尽可能保留自己被刑讯的证据,牢记侦查人员的警号和长相,牢记被刑讯的时间、地点和具体方式、受创部位,主动要求对自己进行人身检查,并且找律师进行调查和维权。
如 何 应 对 警 察 的 刑 讯 逼 供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警察只有在法定权限范围内,才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对于刑讯逼供等非法行为,警察必须予以抵制。同时,公民有权利保持沉默,拒绝回答与案件无关的问题。
如果在警察讯问时,公民拒绝回答问题或者对问题表示异议,警察不得强迫其继续回答。如果警察在这种情况下继续讯问,公民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寻求法律保护。
在此,警察应该依法行使职权,尊重公民合法权益,避免刑讯逼供等非法行为。同时,公民也应该遵守法律规定,保持沉默,等待合法途径解决问题。
在面对警察的讯问时,如果公民拒绝回答问题或者对问题表示异议,警察不得强迫其继续回答。公民有权利保持沉默,拒绝回答与案件无关的问题。警察应该依法行使职权,尊重公民合法权益,避免刑讯逼供等非法行为。同时,公民也应该遵守法律规定,保持沉默,等待合法途径解决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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