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人申请土地登记应提交哪些材料
申请人申请土地登记应提交以下材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
4.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
5.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
6.法律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减免税凭证;
7.其他证明材料。
二、土地登记的基本程序
土地登记的基本程序如下:
1.申请人申请土地登记,应当如实向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对当事人提出的土地登记申请,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3.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受理的土地登记申请进行审查,并按照下列规定办理登记手续:
(1)根据对土地登记申请的审核结果,以宗地为单位填写土地登记簿;
(2)根据土地登记簿的相关内容,以权利人为单位填写土地归户卡;
(3)根据土地登记簿的相关内容,以宗地为单位填写土地权利证书。对共有一宗土地的,应当为两个以上土地权利人分别填写土地权利证书。
不同类型的土地登记在具体程序上虽然不尽相同,但总体上的基本程序可分为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权属审核、注册登记、核发证书。
三、什么是土地登记
土地登记是国家依法对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他项权利的登记。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他项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未经依法登记的土地,不得转让、出租和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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