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邮件开拆、隐匿和毁弃罪行的法律判决
时间:2023-12-14 13:30:32 13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私自开拆、隐匿和毁弃邮件、电报的行为属于成本罪,但行为者必须具有故意心理。如果行为者没有故意,例如疏忽大意导致邮件丢失,不应视为成本罪。同时,构成本罪也需达到情节严重,如多次实施上述行为,丢失邮件、电报,延误投递等。符合上述标准的私自开拆、隐匿或毁弃邮件、电报的行为都应当立案追诉。

行为人必须实施了私自开拆、隐匿和毁弃邮件、电报的行为。如果行为者没有实施上述行为,而是由于邮件本身的包装不严格等原因,信件和其他物品丢失的,不应视为成本罪的行为。二是行为者实施拆卸、隐瞒、丢弃邮件、电报是违法的。三是行为者主观上有故意的心情。如果行为人没有犯罪的故意,由于疏忽大意错误拆除,邮袋、信件、包裹、电报的丢失,不构成本罪。四是构成本罪也应达到情节严重,如多次实施上述行为,丢失邮件,电报,延误投递等。凡符合上述标准的私自开拆,隐匿或毁弃邮件,电报的行为,都应当立案追诉。

邮箱法中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邮箱法中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是指在收到他人发送的邮件时,擅自开拆、隐匿或者毁弃该邮件,导致邮件内容被泄露或者破坏的行为。根据该罪名的构成要件,可以得知该罪行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行为人必须具有开拆、隐匿或者毁弃邮件的故意;

2. 行为人必须具有获取邮件内容的意图;

3. 行为人必须具有泄露或者破坏邮件内容的能力;

4. 行为人必须具有故意泄露或者破坏邮件内容的意图;

5. 行为人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该罪名的构成要件。

邮箱法中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是一种犯罪行为,如果行为人未经授权地开拆、隐匿或者毁弃邮件,将面临法律责任的追究。

结论:私自开拆、隐匿和毁弃邮件、电报的行为是违法的,且行为人必须具有开拆、隐匿或者毁弃邮件的故意及获取邮件内容的意图,才能构成邮箱法中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如果行为人没有故意泄露或破坏邮件内容,则不构成本罪。同时,该罪行需要满足情节严重的要求,如多次实施上述行为,丢失邮件、电报,延误投递等。邮箱法中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是一种犯罪行为,行为人未经授权地开拆、隐匿或者毁弃邮件将面临法律责任的追究。

刑事诉讼法》第116条

全文88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刑事诉讼法 最新知识
针对 电子邮件开拆、隐匿和毁弃罪行的法律判决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 电子邮件开拆、隐匿和毁弃罪行的法律判决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