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婚内买房写夫妻哪个的名字是一样的,因为如果夫妻在婚后买了房子,是属于共同享有的产权,除非夫妻之间对买的房子另外签订了一份协议。所以夫妻之间婚内买房并不以房产证上署了哪一方的名字,就推翻了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一属性。而且以署名决定房屋产权的归属,在现实中也是不公平的。
民法典婚前买房婚内共同还贷要怎样分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针对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的规定,婚前买房婚内共同还贷的,在离婚后双方没有协商成功的,则该房屋应当属于婚前买房的个人,属于其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是也要对共同还贷的夫妻另外一方予以相应的补偿,因为夫妻是共同还贷的,夫妻双方都有财产的付出。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如下: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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