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转让的不动产有哪些种类
时间:2023-07-02 21:23:26 36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1、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取得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4、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共有房地产;

5、权属有争议的;

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7、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房地产按揭贷款的类型

我国的房地产按揭贷款主要有三大类型,它们是房地产开发抵押贷款、单位住房抵押贷款和职工购建房抵押贷款。

1.房地产开发抵押贷款

房地产开发抵押贷款是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拟开发的土地使用权或房屋产权作抵押向银行取得的贷款。一般来讲,此类贷款年限不长,类似流动资金贷款性质

2.单位住房抵押贷款

单位住房抵押贷款是以支持住房制度改革,提高住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的,由金融机构向单位发放,专门解决建造住房或购买住房的用途的贷款,通常可分为集资合作建房贷款、房管单位贷款和房改单位贷款。

3.职工住房抵押贷款

职工住房抵押贷款是指银行向城镇职工提供的用于购买、维修、改造住房的贷款。目前,在我国流行的职工住房按揭贷款的种类很多,通用的是先存后贷或存贷挂钩的住房储蓄和住房贷款型、抵押加保型、整借零还型以及公积金加保型等四种。

第一种是购房人必须先存足一定数额的住房储蓄并存足一定期限才能取得住房贷款申请资格,其存款用途与贷款用途是一致的,都是为了购房。

第二种是职工以住房作抵押来申请贷款,必须由其所在单位出面担保。

第三种是带有分期付款性质的住房抵押贷款。

第四种是职工动用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储存的住房公积金作为偿付借款本息来源的住房抵押贷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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