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遇到劳动者所提供的学历信息、个人履历信息等与订立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存在造假行为的,均为构成欺诈行为,可合法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因劳动者违反诚信原则,提供虚假学历证书、个人履历等与订立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构成欺诈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主张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律师补充:
假文凭是指花钱买的文凭、不是自己考出的文凭。一般文凭体现的是个人的文化水平,而现在的社会却出现了假文凭的现象,这是一种不好的社会现象。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对伪造高等院校印章制作学历、学位证明的行为,以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定罪处罚;明知是伪造高等院校印章制作的学历、学位证明而贩卖的,以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共犯论。
购买假文凭、假证书者,目前尚不构成刑事责任,但需要追究其相应的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在提供虚假学历入职的情况下,对于已经发放的“虚高工资”部分,用人单位可以主张劳动者返还。劳动者提供虚假学历被认定为欺诈,从而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者显然属于有过错的一方,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劳动者的欺诈行为对其造成损害,可以要求赔偿,如重新进行招聘的成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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