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依据具体情形而定。如果是父母离婚的,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另外,没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随生父母与继母、继父间婚姻关系的消灭而消灭。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一、二款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养父母子女关系与继父母子女关系有什么不同
一、养父母子女关系与继父母子女关系有什么不同
1、养父母子女关系与继父母子女关系不同点有:
(1)发生关系不同。养父母子女关系因收养关系的设立而发生。继父母子女关系因生母再嫁或者生父再娶而发生;
(2)血亲关系不同。养父母子女之间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即发生拟制血亲关系。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之间自扶养关系形成之时起发生拟制血亲关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第一千零七十三条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亲子关系。
二、养父母子女间的权利有哪些
1、养子女可以随养父母的姓,也可以随母的姓;
2、养父母对养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养子女对养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双方都不得遗弃和虐待;
3、养父母有管教和保护未成年养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4、养父母与养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全文86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