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的出租人的义务如下:
1、交付出租物;
2、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
3、租赁物的瑕疵担保义务;等等。承租人的义务如下:
1、支付租金;
2、按照约定使用租赁物;
3、妥善保管租赁物;等等。
一、租房押金如何退
租房押金一般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退还。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当事人之间可以自行协商。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的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二、什么情况下房屋不可以出租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了房屋不可以出租的情形,具体如下:1、属于违法建筑的;2、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3、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4、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的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三、出租人是否可以提前收回房屋
出租人是否可以提前收回房屋,要按实际情况来定,具体如下:
1、房屋租赁合同不定期租赁的,出租人可以收回房屋,但应当事先通知承租人;
2、租赁期限约定,合同约定不能提前收回的,可以与承租人协商;
3、但承租人使用该房屋从事违法行为,租赁物损坏灭失,逾期不支付租金,擅自转租的,出租人可以提前收回该房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造成租赁物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要求赔偿损失。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延期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全文79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