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在保险理赔过程中遇到了保险公司的拒赔情况,作为投保人可考虑采取以下几种合法有效的救济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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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争议,尝试与保险公司达成合理且公正的赔偿协议;
其次,投保人还可以选择向保险公司所隶属的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仲裁裁决具有法律约束力并可依法强制执行;
最后,若前述两种方式均未能妥善解决问题,投保人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定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投保人对保险公司理赔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据保险合同约定或者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