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1)在行驶证有效期内;2)车辆年检合格;3)按规定购买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4)车辆持有在有效期内的绿色环保标志;5)单位(个人)营业执照、经营合同;6)申请车辆须无交通违法未处理记录;7)已办理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证》;8)交警部门的检验报告单。
二、办理材料
加盖公章
加盖公章
加盖公章
加盖公章
加盖公章
加盖公章
原件
打印,须有申请单位盖章
辖区交警大队盖章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无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翁源县交警大队提出申请;
2.交警大队受理后对车辆进行查验,对车辆年审有效期、保险有效期进行审查,确定合格3个工作日内提交至韶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秩序管理科;
3.交通秩序管理科2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做出决定;
4.交警大队按约定的方式通知申请人领取结果。
特殊环节
无
四、办理地点
翁源县县城环城北路3号
五、办理时限
5(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翁源县公安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
第四十九条未经公安机关批准,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划定,并设置明显的标志。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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