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政府出台《呼和浩特市吸引人才政策10条(试行)》。该政策是我市历年来力度最大的人才政策,围绕各类人才最关心关注的现实问题,从安居保障、子女上学、配偶就业、父母生活补贴等方面,提供一揽子精准精细、贴心周到的服务,最大力度吸引各类人才来首府施展才华、创业发展。吸引集聚高层次人才,支持建立事业发展平台,支持企业引才育才,支持总部企业、上市企业发展,吸引大学生在呼就业创业,吸引家乡人才回呼创新创业,建立引进人才‘直通车’机制,提供全方位住房保障,为高层次人才提供全方位服务,为驻呼机构及人才提供服务
返呼和浩特市的最新政策
返呼和浩特市的最新政策如下:
1、入(返)呼人员须提前进行报备登记“青城报备”小程序,入(返)呼时查验报备审核结果、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结果、“青城码”绿码,进行落地核酸采样;
2、入(返)呼后严格执行“三天三检”(抵呼“落地检”计为第1次,分别间隔24小时开展第2、3次核酸检测),期间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餐、不聚会、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未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将在“青城码”弹窗提示,主动检测后取消弹窗;
3、近7日有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不含货车司乘人员),入(返)呼后严格实施“7天居家隔离”,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近7日有高风险区所在旗(县、区)的其他地区旅居史人员(不含货车司乘人员),入(返)呼后严格实施“5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非必要不外出;
4、货车司乘人员入呼时,全程不下车,点对点闭环运输,在市域内不随意停靠,货物即装(卸)即走。离呼时,查验24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结果、青城码绿码,前往北京货车司乘人员同时查验北京健康宝绿码、登记个人信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军队的传染病防治工作,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传染病监测、预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工作。医疗机构承担与医疗救治有关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承担城市社区、农村基层相应的传染病防治工作。
《呼和浩特市吸引人才政策10条(试行)》
一围绕全市重点发展的绿色食品加工、新能源、现代生物医药、信息技术、现代物流、文化旅游体育等特色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引进和培育引领产业发展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项目,推动相关产业迈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对刚性引进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和在产业瓶颈上取得重大突破的人才(团队)项目,经评审给予1000万元—1亿元项目综合资助,其中认定为顶尖人才(团队)项目,“一事一议”给予特殊综合资助,对刚性引进相当层次的领军人才,最高给予200万元奖励。支持鼓励用人单位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对柔性引进的人才(团队),经评审最高给予10万元生活补贴和100万元的项目扶持资金。开展“科技创新创业人才”评选,围绕全市优势特色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选拔取得创新突破的人才(团队),最高给予20万元奖励。
二支持国内外知名高校和科研院所,在呼设立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合作期内每年最高给予2000万元科研项目经费,免费提供研发场地和企业办公场地。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社会投资机构、金融单位等组建“政产学研推用银”创新联合体,经评审最高给予200万元经费支持。支持各类体育世界冠军在呼建立培训基地、学校,给予资金奖补。支持医学类国家重点实验室或者重点学科(专科)在呼建立分中心,最高给予1000万元学科建设经费支持。支持知名院校和教育机构在呼建立分校,进行合作办学,合作期内每年最高给予3000万元资金支持。
全文1.6千字,阅读预计需要6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