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摇撞骗罪具体立案标准
1、招摇撞骗罪立案标准: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
应当立案追诉。招摇撞骗罪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名之一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
损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的行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九条
【招摇撞骗罪】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二、招摇撞骗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1、招摇撞骗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已年满16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称为招摇撞骗罪的主体。
2、招摇撞骗罪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及其在社会上的形象,也会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公民的合法权益。
3、招摇撞骗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是以骗取非法利益为目的。此处的非法利益包括各种物质利益和非物质利益。如果行为人仅仅是出于为了耍威风、满足虚荣心而自我炫耀,并无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不成立本罪。
4、招摇撞骗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
5、行为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括三种情况:
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职务低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职务高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某一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另一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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