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一般是不可以用于建设的。两种情况除外:1、为了生态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等公共利益,确需征用林地的,依法办理相关审批后方可进行建设;2、需要临时使用林地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可使用,但期限不能超过2年,且不可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宅基地:禁止在农田、林地等非建设用地区域建房
6种非建设用地:农田保护区;生态资源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历史文化保护范围;河道管理范围;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
《关于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的实施意见》出台后,以上6种非建设用地不可建房,否则将不予承认房屋所有权,甚至强制拆迁,并且不给补偿,严重者还要罚款。当然,如果是政府批准了,是可以按规定使用的。但有那么容易批准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二十一条为了生态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等公共利益的需要,确需征收、征用林地、林木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矿藏勘查、开采以及其他各类工程建设,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确需占用林地的,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占用林地的单位应当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林业主管部门制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安排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植树造林面积不得少于因占用林地而减少的森林植被面积。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督促下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并进行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八条需要临时使用林地的,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临时使用林地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并不得在临时使用的林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临时使用林地期满后一年内,用地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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